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2025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申请表》(点击下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
4.外语水平证明;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
10.《推选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
11.《2025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材料审核表》;
12.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应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申请材料说明
1.《2025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申请表》
申请表为EXCEL制式表格,包括基本情况、申请留学情况、教育与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主要学术成果摘要、研修计划、国外邀请人(合作者)、人员信息采集八个部分。填报选派专业有关内容可参考《选派专业填报参考》。
申请人自行打印申请表(按顺序整理齐备,人员信息采集表无需打印),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由推选单位审核,由单位加盖公章,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1)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10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④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即可;
⑤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对“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条件除外。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者,亦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往年指定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的结业证书、往年WSK/TOEFL/IELTS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为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扫描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7.外方合作者简历复印件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5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1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
(3)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部级(含)以上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9.《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表应在仔细确认表中列明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后生效。
10.《推选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
附后,推选单位加盖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均可。
11.《2025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材料审核表》
附后,详见填表说明。
12.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查询系统自行打印,将作为申请人是否符合工作年限要求的重要凭证。
推选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员工,我单位推选该同志申请2025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
个人承诺
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问题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如未按期派出,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单位承诺
推选单位对申请人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派出前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爱国主义、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派出后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申 请 人 ( 签 字 ) :
单位负责人或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选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公章或人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推荐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方面是否合格:
合格
不合格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属实: 是
否
3.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是: 优先推荐
一般推荐
不推荐
如同意推荐,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员申请资格、学术、业务、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500字以内)
请用仿宋GB2312,小四号字体填报,本页不足可附页。 |
2025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材料审核表
推选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人姓名: 申请留学身份:
拟留学国别、单位: 拟留学专业大类:
审核人(必须填写,如未填写,此表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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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项 | 是 | 否 | |
(请在相应选项下打“√”) | |||
1.申请人基本条件 | 是否超龄 | ||
是否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 |||
是否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 |||
是否为港澳台籍申请人 | |||
是否不符合工作年限要求 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访学学者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
是否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如有,请在“其他情况说明”中详述) | |||
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如有,请在“其他情况说明” 中详述) | |||
是否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 | |||
是否同一年度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 |||
是否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 |||
是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 尚不满两年 | |||
2.申请人留学情况 | 留学身份是否符合人选条件要求 | ||
留学身份是否包含在选派类别内 | |||
留学专业是否包含在项目限定的选派专业内 | |||
留学单位是否包含在项目限定的留学国别内 | |||
3.申请人材料内容 | 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无误 | ||
是否已获得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 |||
是否已获得合格的外语水平证明 | |||
4.其他情况说明(可另附页) |
注:此表由各推选单位填写。审核表信息内容不实,导致申请人未被录取,相关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
填表说明
此表为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人员审核录取时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对受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务必认真、严谨、如实填写。
一、基本信息
1.“申请人姓名”应填写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2.“申请留学身份”应填写所申请的留学身份(选派类别)。
3.“拟留学国别、单位”应在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留学国别及单位内,填写留学国家名称和留学单位中外文名称,例如:美国、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
4.“拟留学专业大类” 应在选派专业内,填写拟留学专业大类的名称,例如:物理学。申报北京专项仅可填写: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临床医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是否超龄”应对照《选派办法》中关于人选年龄要求核对后填写。其中高级研究学者: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访问学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是否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是否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是否为港澳台籍申请人”应与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填写。
3.其它信息应对申请人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后如实填写。
三、申请人留学情况
申报北京专项仅可填写: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四、申请人材料内容
应对申请人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实后填写。
1.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应明确如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工作语言、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注意: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如缺少任意一项或不符合选派要求均视为无效邀请函,不予通过。
2.合格的外语水平证明请对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外语合格条件》中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要求,认真审核。如有外语水平未合格,但填写合格的,请务必予以修改。
五、其他情况说明
对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处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